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教師休閒室使用辦法
0950527
ㄧ、為維護休閒室之合理使用及促進全體同仁之使用權益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午休時間12:40—13:30不得在休閒室活動,以免妨礙他人休息。
三、除午休時間外,不得在休閒室睡覺,以免妨礙觀瞻及他人休閒。
四、不得在休閒室喧譁爭吵,或長時間講手機。
五、不得任由學生成群入內找老師,如須討論時,應至室外。
六、不得在休閒室附近抽煙,以免違反校園禁菸法令。
七、如欲在休閑室舉行同仁團體活動,請於一週前會知總務處。
八、休閒室內不得放置私人物品,經公告三天後仍不清理,學校將代為清 理,不得異議。
九、休閒室內公用用品,僅限於休閒室內使用不得攜出,用畢應置回原處。
十、休閒室內電器及公用物品之使用應注意安全與清潔,使用公用物品不 當而損壞者,需照價賠償。
十一、休閒室內電視、放影機與空間使用應注意下列事項:
1.不得公開播映違反智慧財產權之影片。
2.不得公開播映不當影片或私接解碼器。
3.休閒室內不得張貼不雅圖片或陳列不當書刊。
十二、休閒室內電腦使用應注意下列事項:
1.不得任由學生使用電腦。
2.使用電腦,不得佔用過久,嚴禁私設密碼,嚴禁架站。
3.嚴禁安裝盜版堧體,嚴禁下載MP3或電影,嚴禁瀏覽不當網頁。
十三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,依本校其他法規辦理,,並得以行政命令補充之。
十四、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呈 董事會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